[公告]2008年“宝华影像”双月赛评优活动规则
我站摄影论坛在连续举行了2004、2005、2006年三个年度网络摄影月赛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影友之间的交流,倡导本网网友通过评析摄影作品提高自身的创作和鉴赏水平,同时提高本市专业产品强势品牌的知名度,泉州摄影家网2007年与泉州市宝华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合作,举办2007年度“宝华影像”每月评优活动已经圆满结束。2008年将再次联合举办2008年“宝华影像”双月赛,泉州摄影家网论坛开设专区,作为影友参加此专项活动的平台;影友参加此项活动必须遵照如下规则:
一、关于“宝华影像”双月赛评优活动:
1、2008年度双月赛主题已公布,请网友参评时注意扣紧双月赛主题投稿。
2、活动时间:2008年1月至12月,每两月举办一次,全年还将进行总评,按积分高低取前三名授予年度大奖。
3、参加“宝华影像”双月赛评优活动的作者必须保证拥有参评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作品内容不得包含任何反动、反华、黄色、暴力、血腥、违反民族政策及其它违反我国法律或使人反感的内容;作者自行解决肖像权等法律问题,本网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二、参评作品投稿注意事项:
1、参加“宝华影像”双月赛评优活动者首先须注册为泉州摄影家网论坛会员,并且已阅读和接受本活动规则。同一位参加者必须始终使用同一注册网名投稿,否则本站保留取消其作品参评资格的权利。
2、参评发图操作细则:
A、参评作者在双月赛的评优活动专帖中只能发一个图片帖,参评图片必须为原创作品,标题栏须按照“[原创]*月-作者网名-参赛帖”的格式规范填写(*代表月份数字,下同)。贴中每幅(组)参赛作品按“*月-作者网名-《作品标题》”格式书写标题。向本站邮箱发送获奖作品电子文件时图片文件名按“*月-奖项-作者网名-《作品标题》”格式规范命名;
B、每个帖子中最多只能发8幅(组)照片,组照可包含3-6张单幅图片(组照图片合起来算一幅作品),并且必须在参赛标题栏中的《作品名》之后注明“组照”或“组图”字样,如未注明,将按单幅作品计算数量,超量违规后果自负;
C、每个参评作者的双月赛所有参评图片必须集中贴在“楼主”帖中,尽量不要分散发图。图片较多时,单幅图片必须逐图注明标题,组图必须逐图编号,以便管理、评选、浏览和交流;
D、图片一律使用jpg格式,长边550-600像素,文件大小在200K以内。图片较多时,应将每幅图片的长边设定为同样大小,否则会影响图片观看效果。
E、纪实或新闻类参评作品必须保持原作影像信息,不得作任何创意性修补、合成,同时须配发3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除此之外,其他作品可以进行创意性制作,也欢迎数码创意作品参评,但必须以摄影元素为主;如果使用了他人作品做为素材进行数码创意制作,必须加以说明。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作品不得参评:
A、泉州市参评作者凡是已在市级以上摄影赛事中获奖或入选的作品;
B、福建省内参评作者凡是已在全省性摄影赛事中获奖或入选的作品;
C、福建省外参评作者凡是已在全国性摄影赛事中获奖或入选的作品;
D、所有参评作者凡是已在本网以往摄影赛事中获奖或入选的作品。
4、违反上述规定者,其作品自动失去参评资格,版主或管理员有权删除其超量的参评作品乃至整个参评帖,违规者不得申诉;对于违规后不服管理者,本网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直至禁止发帖贴图。
5、每幅作品应尽量附上相关技术参数或文字说明,以便影友相互借鉴、学习。某一月份的落选作品可继续投稿参与以后各月份相应主题的评优活动。
6、截稿时间:每双月末最后一天的20时。
三、评优办法和数量:
1、每月截稿后,泉州摄影家网版主将在7天内完成作品推荐工作,并邀请泉州市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本网负责人、知名摄影家、知名影友等人士进行评优。
2、本网将与泉州市宝华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共同对以下作者分别给予奖励(奖品由宝华公司在本网收到优胜作品大文件后一个月内直接邮寄给获奖者):
A、一等奖1名(积分15分),奖励价值400元的宝华摄影包一个(多款型号备选,实物以收到为准),同时获得本网和宝华公司共同出具的证书一份;
B、二等奖2名(积分10分),奖励价值300元的宝华摄影包一个(多款型号备选,实物以收到为准),同时获得本网和宝华公司共同出具的证书一份;
C、三等奖5名(积分8分),奖励价值200元的宝华摄影包一个(多款型号备选,实物以收到为准),同时获得本网和宝华公司共同出具的证书一份;
D、佳作奖10名(积分5分),获得本网和宝华公司共同出具的证书一份,获奖者可凭证书以优惠价向宝华公司购买摄影包。
3、在同一双月赛中,每位参评作者只能有一幅(组)作品进入三等奖以上奖级,并且最多只能有2幅(组)作品获奖;为保证评优质量,根据来稿情况,每双月赛奖项可能出现部分空缺。
4、对于组照作品,评委可以根据来稿质量对其进行整组评优或选择其中单(/数)幅照片进行评优,以保证评优活动的相对公正,同时给组照作者予以鼓励以及为组照作者编辑图片提供有益的借鉴。
5、关于年终大奖:年终总积分前三名的参评作者将获得宝华公司最新研制的高级摄影包一个,同时获得本网和宝华公司共同出具的证书一份,并将有机会于2009年初获邀到美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泉州领奖和采风(具体事宜将专人通知)。
五、关于优胜作品:
1、自评优结果公布后一周以内,优胜作品的作者应通过电子邮件将该作品高分辨率的图像文件(JPEG格式,打印尺寸长边30厘米,文件数据量2M以上),连同个人有效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资料,发送到本网月赛专用邮箱:
qzyuesai@126.com,同时应在评优结果公告帖中回复确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邮件而又没有事先说明原因者,将自动失去获奖资格。
2、本网有权将双月赛优胜作品用于本网和(或)泉州宝华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组织、出版的非商业性影展、印刷品、宣传品上,不再另付报酬;本网还将从双月赛优胜作品中精选50-100幅举办“泉州摄影家网2007年度宝华影像双月赛优选作品展”。
3、本网可向相关媒体、单位推荐优胜作品,也可将这些作品放置在本网图库中展示,如被第三方选用,则由本网向作者索取大图(作者应自备30M以上TIFF格式的文件)转交选用者,并由选用者支付报酬。本网将依法代扣所得税(单笔每千元所得税为20%)后,从报酬中提取50%作为网站建设基金,其余归作者个人所有。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优胜作品作者的未知性,本项条款无法事先一一要求作者授权,因而特此约定:凡参与本网2008年度“宝华影像”双月赛评优活动者,均视为已接受本条款,并已授权本网行使上述职能。
六、注意事项:
1、本网论坛开设的“宝华影像”双月赛评优专区只接受参评图片,影友不得在此专区发表与本活动无关的内容,否则管理员或版主将一律删除;同时,参加评优活动的投稿图片也不得贴于论坛其它交流区中,否则不予评选。
2、在本网“宝华影像”双月赛评优专区中,版主或网友对本活动所做任何解释,如与本规则不符的,均应以本规则为准。
3、本网保留对上述所有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及对其进行适当修改的权利。
泉州市摄影家协会
泉州市宝华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2008年2月18日